中原油田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撤销公告)

Connor okex中国 2025-07-31 1 0

  

@各位濮阳车主

你还在斑马线上和行人抢道吗?

小心被罚款200扣3分!

你还不按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吗?

中原油田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撤销公告)

7月24日

早报记者从濮阳交通部门获悉

最新处罚规定来了

各位濮阳司机朋友一定要注意往下看!

  

网络图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处20元至50元罚款,记3分;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处200元罚款;

  机动车驾驶人拒绝、阻碍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看到上面这些,可能有读者以为小编是在吓唬人,

但小编要说的是,

真不是吓你

濮阳要开始严惩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

和不按规定停放行为了

先看公告

  

具体情况请看我们的详细报道

  “

  早报讯(记者 杜鹏)为切实加强关于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深入治理机动车不文明交通现象,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和不按规定停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7月24日,市公安局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和不按规定停放管理的新闻发布会,并发布《濮阳市公安局 、中原油田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和不按规定停放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

  《通告》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机动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民警指挥,增强文明交通意识,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处20元至50元罚款,记3分。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凡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处20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人拒绝、阻碍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在校师生违反本《通告》规定,不服从管理的,除依法给予处罚外,抄告其所在单位,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七条规定:对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对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没有避让的,处20元至50元罚款。针对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0元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下一步,我们将把主要警力和辅警部署到‘一口两线’(路口、斑马线、停止线),重点在行人过街流量大的斑马线处执勤,加大现场执法和劝导力度,通过固定岗定点管理和机动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法,充分利用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等取证设备,加大路口和路段人行横道的管理力度。依托视频监控系统、电子警察自动抓拍系统等科技设备,加大对路面的监控力度,并及时通知前方路面执勤民警拦截或录入非现场执法系统,实现现场查处与非现场执法相互补充,延伸管控时段、拓展管控范围。严管不按规定礼让行为,在治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同时,同步治理‘中国式过马路’,严管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在全社会形成‘车让人、人让车’的相互礼让文明交通环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宋彦军表示。⑧

停车让行

这不仅仅是一种文明行为,

更是法律义务!

现在要严查了

中原油田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撤销公告)

违者罚款200扣3分!

扩散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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